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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7年4月5日
杀人和看杀人
易大旗


  人类文明的进化是从杀人开始的。文明要升级换代就要革命,革命就要杀人,而“不准革命”那一方也更要杀人。商鞅被“车裂”,布鲁诺受“火刑”,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都是在杀人。
  
  尤需一提的是“杀人”的仪式。公开处决本非中华文明独家首创,观赏杀人的看客亦非吾族特产。以前西方的斩首与绞刑,竟如中国之菜市口刑场一般,观者如堵。《红与黑》里的于连临刑,看客蜂拥而至,连旅馆都订满了。大概看杀人是有乐趣的,中外皆不能免俗。
  
  说到杀人之暴烈和看杀人之癖好,中国明朝是杀人最狠和花样最多的,是以明朝看客也最有“眼福”。据《明季北略》载,每有凌迟行刑,观者“人集如山,屋皆人覆”。满清立国,虽废去明朝多款杀人酷刑,但凌迟仍为保留节目。作家莫言的长篇小说《檀香刑》所写,就是俗称“三仙出洞”的凌迟极刑,其残忍程度,令我不忍卒读。然而,莫言笔下的辨子臣民看行刑看得七情上面,无比投入。
  
  若说昔时满世界都杀孽未了,倒也罢了。今逢承平之世,人权昌明,莫道科技革命、资讯革命毋须杀人,连社会革命也不见血光了。“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整个东欧苏联仅得一滩血污,罗马尼亚的独裁者齐奥塞斯库下令军队开枪镇压,孰料“此日六军同驻马”,独裁者反遭枪决。然而这终归是一处历史败笔——齐奥塞斯库饮弹一百二十粒,浑身打成筛子一般,实在太过了。
  
  非暴力的社会革命未必就能废去暴力机器的武功,在东方专制主义的国度尤其如是。缅甸军政府镇压学生平民,比邻国还早了一年,杀人也未必比邻国少,但那里毕竟未出过喜看杀人的捧场客,亦无为杀人的“正确决定”而背书的议员——因为缅甸连宪法都废了,故无议会和议员。邻国到底比缅甸来得“政治文明”,有一部“万年执政”的宪法,也有举手机器一般的“两会”,更有人数颇众的坊间看客。说来即便是喝狼奶长大的“愤族”,许多人每到那个日子都趋于郁闷,此属愤而不“粪”者。惟是粪族中的极品,始为杀人于市而亢奋不已。他们才是标准的爱国臣民,官家杀人是错不了的。如鲁迅所言:“中国究竟是文明最古的地方,也是最重视人道的国度,对于人,是一向非常重视的。至于偶有凌迟诛戮,那是因为这些东西并不是人的缘故。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抄靶子”》)
  
  某年杀人既然被“历史证明是正确的决定”,那么别说才过了十七年,就算再过一百年,自当把“正确”进行到底。这就令见猎心喜的看客有了憧憬和期待——什么时候再有看杀人的机会呢?
  
  从鲁迅、周作人、废名到沈从文,都对中国人酷爱看杀人深恶痛绝,鲁迅的《示众》、《药》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写道:他们围观时像伸长脖子的鹅,还认为枪毙不如斩首好看。还有《阿Q正传》:“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最后阿Q赴死时的看客百态,均为沉痛之笔。
  
  窃以为,中国之杀人与看杀人至今不衰,就在于中国历史之杀劫太重、血腥味太浓。沈从文记叙,他七岁就在乡下看过杀人;十四岁从军作书记,在芷江四个月看杀人一千,在怀化一年看杀人七百。皈依人道主义的沈从文断断想不到,中国的杀人传统,本朝尤甚于先朝。正是“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更为可叹者,时至二十一世纪,中国祖传的看杀人之恶癖犹存。在拍手称快的看客而言,“决定没有不正确的;执行没有不坚决的;法律没有不公正的;行动没有不果断的;群众没有不受蒙蔽的;坏人总是一小撮的;对抗总是没有出路的;后果总是你来负的……”大陆的时新民谣,正是本朝政治的精粹,这叫看客们如何不为看杀人而开怀同乐呢?还是鲁迅的精神解剖至为透彻:“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暴政,时常还不能餍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欲望。”(《热风》随感录65)
  
  看杀人者,与杀人者同!(写于2006/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