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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6年11月14日
誓死捍卫
新杨不及

“也许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现在在我们当中的
使用情况是这样的:大多数时候,它的意思都是:“也许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但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我们都知道,这种关联句式,前半段装载的内容和后半段装
载的内容,名义上是平等的,但是后半段的地位实际上远远高于前半段。另外一些
时候,这句话纯粹就是一句废话。只有极少数时候它是“也许我不同你的观点,但
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意思。

为什么说它大部分时候都不是它字面显示的那个意思呢?因为当人们对我说这句话
的时候,我说话的权利并不需要他捍卫。比方说我在论坛发了一个保卫张纪中的帖
子,有人就在回复中用了这句话,一般是最后一句话,但当时并没有版主说要删了
我的帖子,也没有什么人倡议删了我的帖子,也许有几个网友在那儿骂我,但并未
形成实质上剥夺我说话的权利的局面。所以他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的说法没有着
落。所以他不是来说“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他是来说“也许我不同意
你的观点”的,没了后半句,处于关联词位置的“也许”可以拿掉,他是来说“我
不同意你的观点”的。他要来说这个意思,又要用名言把他的话装饰一下,使其具
有一种仁义的色彩,使他对你观点的不同意更形坚固。让人感觉就象吞下了一只苍
蝇。“让人感觉就象吞下了一只苍蝇”这句话现在的使用情况,也不佳,人们往往
把什么不悦的感觉都用这句话来说,其实这句话指的是象我说的这样的感觉。这些
很有光辉的语言,被人们当抹布一样使用了。

有的人既不是来不同意我的观点的,也不是来捍卫我说话的权利的,但他也在我的
帖子后面来上这么一句。我想他的意思其实是,“我半支持半反对你的观点”,或
者“我也不知道我是支持还是反对你的观点”。这就是废话。这不是话,是以说话
的形式出现的签名档。实际上,视现场具体情况,“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
句话,可以以不同面值计入其不同意你的观点的额度的冲销中去,但一般不应超过
50%。也就是说,当他百分之百不同意你的观点时,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
就不存在了;百分之五十不同意你的观点,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可以冲销
另外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说,实际上,他们只知观点,不知权利。

从另一方面来说,当说话的权利真正需要他们捍卫的时候,他们常常忘了带着这句
话出现。最近李银河博士颇为受人注意,好像是在倡议把换妻或者同性恋婚姻什么
的合法化。我想,李银河本人应该并不热衷换妻活动,或者热衷同性恋。所以李银
河的行为就叫:也许我不同意你的这种生活方式,但我誓死捍卫你选择生活方式的
权利。捍卫换妻换夫或者同性恋结婚的权利,应该和捍卫说话的权利是一样的。都
确凿无疑地代表了文明和进步。李银河是那句光辉灿烂的名言的活学活用者。考验
孩子们的时候到了,那些“也许我不……但我誓死……”的爱好者,至少是当然肯
定者,这个时候只能支持李银河,才能说明他们不是叶公好龙。结果我老远看到他
们发表着对李银河不以为然的言论,基本上是这样:把反对这种生活方式与反对别
人拥有这种生活方式的权利,混为了一谈。他们从没弄懂过那句话,他们再也想不
起那句话了,只是急着来到“这老娘们这么多年是不是把脑子憋坏了”或者“就我
个人道德观念实在难以接受”的地方。

也许我不同意你和同性人结婚,不同意别人有换的,我没换的,我还没饱暖呢,别
人都思淫欲了,我不舒服,但我没法在有人捍卫你过这种生活的权利时反对她。我
的觉悟暂时只到这里,所以不敢完全模仿先贤说话。这就是我对先贤的名言抱有的
敬意。我现在有热情捍卫的东西,不是什么新开发的东西,那种在未来将会成为常
识的东西,而是已经成为常识了的东西,只是由于人们忽然傻X了,不认它了,让
我享受人类既有的智慧和文明成果也享受不了了。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