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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魔化的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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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新月
搜狐网站就全国劳模虞江下岗一事进行新闻调查,结果是:一半人认为下岗面前人人平等,劳模也一样;另一半人认为劳模对社会有贡献,不应让其下岗。 两种意见,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有意无意地把劳模当成了弱者。不同的是,前者遵循市场法则,不同情弱者;后者坚持公平理念,不亏待弱者。作为社会的精英,一些劳模竟沦落到如此地步,其情堪哀! 众所周知,劳模有苦干型、管理型、技术型三种,下岗劳模基本上都属于苦干型。但他们的苦干精神在新的形势下遇到了尴尬:国企改革更偏重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劳模队伍中企业家的比例逐年提高;民营企业里的创业者和打工者,迫于生存压力,其吃苦耐劳精神并不亚于劳模。人们不禁要问,苦干型劳模的价值何在呢? 在劳模的精神谱系里,人们以往只关注其无私奉献的“神圣化道德”,而忽略了其忠实诚信的“世俗化道德”。和劳模打交道久了,就会发现他们对企业、对工作、对社会都怀了一种诚恳守信的态度。尤其是那些苦干型劳模,他们不会投机取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他们信守自己与单位以及他人的各种契约,他们不会做损人利己、甚至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跟他们在一起,你也许获得不了崇高,但你肯定学不会坑懵拐骗与蝇营狗苟。劳模身上的这种“世俗化道德”,就是支撑市场经济健全发展的最基本道德,而这最起码的道德,不少人并不具备。 按照社会学原理,在制度变迁中,旧体制下的精英往往也都是新体制下的佼佼者。当一些劳模在市场经济中沦为失业者的时候,只能有两种解释:他原本就不是精英;或者,他遇到了一个成问题的体制。但不可否认,绝大多数劳模都无愧于社会精英,他们中有些人遭遇下岗失业,不是因为无能无德,而是他们以往被赋予的“神圣化道德”渐渐解体于市场化的冲击中,而他们所严格操守的“世俗化道德”又往往与周围新的环境格格不入,他们甚至为拥有诚信而“羞愧”,仿佛这个社会根本就不需要这些。以往一直把劳动意识形态化的结果,使他们常常被抬上高处充当劳动的偶像,但他们所拥有的更实实在在的品性却往往被视而不见,于是当有一天他们从高处下来的时候,命运还不及常人,甚至沦为“弱者”。劳模的命运,反映了诚信的命运! 据此,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不准让劳模下岗”的政策,并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提高文化技术水平,这无疑是好的,但结果却收效甚微。这样做的出发点是要帮助“弱者”并补偿他们以往的奉献。殊不知没有诚信习惯的社会,诚信本身就是一个悲剧。要避免这种悲剧,必须通过舆论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保护诚信者,使诚信成为诚信者的通行证而非墓志铭。 扶持劳模是应该的、必须的,但理由不是因为他们具有“神圣化道德”,也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曾经做出过贡献,而是因为他们具有很多人目前还不具有的“世俗化道德”——诚信。 社会学家韦伯在研究资本主义兴起时,得出一个结论:任何成功的事业背后,都有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而这种精神力量,又必定有其浓厚的道德资源。推进市场经济建设,需要一种与之匹配的道德资源,儒家所推重的诚信就是悠远的历史道德资源,而劳模的诚信则是活生生的现实道德资源。劳模不仅仅是劳动的模范,同时更是市场经济中道德的模范。 劳模的德行,不过“诚信”而已。有此德行,足以令全社会肃然,而给他们戴上意识形态的神圣化的桂冠,则是将他们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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