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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方周末  发布日期: 2001年10月18日
开个证明 先交捐款
杜卫东

  学校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许多家长已见怪不怪。不过,像合肥市第 八中学收借读费的逻辑,却还不多见:该校的一位学生家长曹智水想把孩子 的户口迁到上海,要求学校出具证明,不料校方说,要证明可以,先交20 00元的“借读费”。

   曹智水原籍上海,20世纪60年代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外地工作,按照 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可将一个子女的户口迁回上海。按公安部门的要求,曹 要先到孩子就读的合肥市第八中学开一个证明。   今年9月7日,曹到了八中的教务处,对方说,先交2000元的借读 费,然后才开证明。曹辩解说,孩子两年前作为计划内生被八中录取,现在 孩子的户口还没有迁走,怎么就变成了“借读生”?再说,如果要借读,也 是到八中之外的学校,轮不到八中收借读费。对方说,这是合肥市教委的规 定。曹要求出示文件,被告知,是口头传达的。曹只好交了2000元。拿 到收据,借读费又变成了“捐资款”。 

  事后,曹智水向央视的“焦点访谈”以及本报等多家媒体反映情况,没 想到又惹出“大祸”:9月25日,“焦点访谈”的记者打电话到合肥八中 询问情况,该校有关领导非常恼火,并称要将其告上法庭,孩子必须马上退 学等。

  9月27日,合肥八中的王校长告诉本报记者,确实想把曹智水告上法 庭,因为他跟媒体讲,学校开一张证明要了他2000元,这损害了学校的 声誉。王校长解释说,家长来开证明,说明已决定要将孩子的户口转走,何 时能迁走,学校不知道,也没有办法控制,所以只能先收2000元,学校 这样做,已经物价部门口头认可。“如果到了明年高考,户口还没有迁走, 可以把钱退还给他,我们又不缺这2000块”。他还介绍,其他学校从三 四年前就已开始这样做,该校从去年才开始收,每年涉及二三十名这样的学 生。至于“借读费”如何变成了“捐资款”,王校长说,可能是会计搞错了 。 

  本报记者就此事分别与合肥市教委、市物价局联系后,事情出现转机: 9月30日,合肥八中告诉曹智水,考虑到他“下岗工人,生活困难”,写 一个减免申请,可退回2000元的“捐资款”。曹想到孩子还要在八中念 书,于是接受了校方的条件。 

  10月9日,合肥市物价局致电本报说,只要户口没有迁走,学校就不 能收借读费,该局已责令合肥八中退钱,其他有类似遭遇的家长,可向物价 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