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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制这堵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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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国胜
食人鲳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联系起以前曾发生的松材线虫入侵事件、美国黑蛾入侵事件、大米草入侵事件,许多人不禁要问,生物入侵事件就没完没了了吗?
相关职能部门也是疲于应付、苦不堪言,为了消除外来生物入侵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他们也花了不少力气,下了老大功夫。
百姓有怨言、有疑问,职能部门出力也难见成效。问题出在哪儿?如果要从根源上找,相关法制的不健全恐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简单的说,就是在外来生物入侵和保障生态安全方面,我们存在法律的漏洞和缺失。尽管我国在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至今还没有出台关于外来物种引进的法律、法规,没有实行引进许可证制度,没有建立外来物种引进的风险评估机制。这就意味着在防止外来有害物种方面,相关执法部门却没有有力的法律武器,而且也没有杜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的生态保障机制。
如果把法制体系比喻成一道防卫之墙,那么随着我国与世界交往的日益扩大与融合,我们的法制这堵墙上也出现了一些漏洞。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生态环境复杂多变的今天,任何法律上的漏洞和缺失,都可能会给有害物种和事件以可乘之机,从而给国家、人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食人鲳的危机就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法制有漏洞并不可怕,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可以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可怕的是,当问题已经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能够从深层次上寻找原因、尽快制定出台新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健全法制,而是满足于临时应付、见招拆招。国家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我们的法制体系建设也应该是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健全的。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目前,在我国,包括食人鲳等外来生物的侵害还没有在我国大面积蔓延和扩散,生态安全也没有受到不可挽回的影响,如果我们能从此类事件中尽快吸取教训,尽快从法律层面建立、完善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生态安全机制,公布禁止外来物种准入的名录,筑牢法制这堵墙,乃国之大幸!
法制的与时俱进、完善健全,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从这个层面来说,食人鲳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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