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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日期: 2001年10月17日
媒体会不会成为“保护伞”
佚名

  《检察日报》10月14日报道,“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各地检察机关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一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黑后台”的职务犯罪分子浮出水面,这也直接体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案件中。

  “打黑除恶”离不开媒体的支持和监督。前一段时间,《人民日报》以《假如媒体缺席》对广西南丹矿难事故的发生进行了反思,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笔者觉得这个问题值得思考的另一面是,如果媒体没有缺席,反而充当了某些“黑”势力的代言人和舆论工具,又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

  《工人日报》10月12日报道,哈尔滨公民孙永权和妻子与刚刚从部队探亲回哈的儿子因为汽车占道和一个开红旗轿车的司机发生争执,红旗轿车的司机用手机把自己的哥儿们、道里区公安局刑警中队三中队警官蔡岩招来,在大街上用手枪柄把孙永权砸得满面流血,把76岁且患有心脏病的老奶奶张翠芳打得昏死过去。事后,打人凶手逍遥法外,而被害人孙永权却因所谓的“妨碍公务罪”反被拘留。更加令人蹊跷的是,这样一件发生在大街上的警察暴行,却被当地多家媒体报道成“歹徒袭警抢枪”。据悉,哈尔滨市包括道里区检察院在内的有关部门已经受理了孙永权的控告,表示调查后将严肃处理。

  司法领域里出现颠倒黑白的事情我们已经屡见不鲜,但是媒体指鹿为马的报道还见的并不多,孙永权案件让我们思考的是媒体在一定条件下会不会也沦落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般来说,媒体追求的是真相,报道只有客观和真实,才能使读者信赖,媒体也才能生存。但是并非媒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出现异化,当她臣服于权力或者追求自身的利益、不再履行社会良心责任的时候,她完全可能成为使唤丫头甚至是妓女,这一点革命导师们早已经论述得很清楚了。司法腐败使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老百姓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诉的情况,如果再任腐败向媒体领域里发展,我们还能说“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吗?打黑除恶的关键是能否把各种形形色色的“保护伞”打掉,从孙永权的案件来看,也不能忽略一些媒体的责任,对那些为虎作伥的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也必须坚决予以查处。打黑除恶,媒体不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