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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当庭拘法官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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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虹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邬明安
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依法拘留了3名村民,随后,村民们非法拘禁了两名正在开庭的法官,要求换回被拘留的村民。经过警察的努力,两名被非法拘禁3个多小时的法官被解救出来,违法的村民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本案由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发展成一个社会影响极坏的刑事案件,它告诉我们,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通过合法的手段。如果采取非法手段,不但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不成,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情经过
据中央电视台记者毛亚飞报道 因私设路障和撕毁法院要求限期自行恢复通道的公告,3名村民被青白江区法院依法拘留。几十名村民赶往法庭将正在开庭的两位法官非法拘禁,以此要求换回被拘留的村民。经过公安民警和法院干警的努力,解救了两名法官,违法的村民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记者采访
1999年11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的大批公安民警和法院法警紧急赶往青白江区的进步村,去解救两名被村民非法拘禁的法官。由于一些村民受人挑动,情绪激动,现场情况相当混乱,经过艰苦的努力,两名被非法拘禁3个多小时的法官才被解救出来。这两名法官是青白江区太平法庭庭长钟秉刚和法官席铮,他们是因为依法拘留了3名村民,而被村民非法拘禁的。
原来,进步村6组的村民们一直与一家预制板厂有矛盾,村民们认为,预制板厂的工业废料堵塞了河道,造成了当地水土流失,要求对方赔钱。尽管有关部门调查后认为,预制板厂的工业废料与当地水土流失并无关系,但一些村民并不接受这个结论。他们没有用合法的途径去解决这一问题,却在这家企业的门口挖出了大沟,还派人昼夜看守,不准车辆进出,逼得企业只好推翻围墙,由工人们将一块块沉重的预制板抬出去。
预制板厂负责人:“每天都由几十个人抬板子,前前后后花了3个月时间。”
迫于无奈,这家企业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先予执行,即请求法院在判决前先消除村民对道路的妨碍。
太平法庭经调查后认为,企业的要求符合法定程序,决定先予执行。法官们在村民们挖的沟附近贴出了布告。钟秉刚(成都市青白江区太平法庭庭长):“要求他们停止侵害,恢复通道。如果在限期内没有自行恢复通道,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
然而,个别村民并没有把严肃的法院公告放在眼里,他们不仅没拆除路障,两名村民还撕了法院的公告,他们并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法官:“这构成了妨碍民事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决定给予撕毁法院公告的人司法拘留。”
1999年11月15日,青白江区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进步村6组,再次要求村民拆除路障,并依法将两名撕毁法院公告的村民司法拘留。然而,个别村民却阻挠法院依法采取的行动。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法院当场拘留了一名阻挠执行的村民。
在法官们离开之后,被司法拘留的邹大云的妻子林桂金和另外两名被拘留者的家属闹着要向法院要人。于是,五六十名不明真相的村民蜂拥着赶到太平法庭。当时,钟秉刚和席铮两位法官正在开庭。个别村民要求两名法官把刚被拘留的3个人放了。这一非法要求,自然遭到了法官们的拒绝。于是,几个村民上前揪住法官,更多的村民围观起哄,将两名法官强行拖出了法庭。
席铮:“手被反剪着,后面被人拉着出了法庭。”
一群人路过镇上时,派出所的民警闻讯赶来,他们拦下了人群,想制止村民的违法行为。
陈警官(成都市青白江区太平派出所):“阻止不成功,他们非把法官往进步村方向推,他们要把法官押到他们村里去,说把被拘留的3个人放了,才能放法官。我说你们这么做肯定是违法的,但根本劝不住。”
村民们又继续拖着法官走,到了中巴车站,个别村民还想把法官塞进车里,尽快带到村里去。
钟秉刚:“把我们往车里摁,我们就拼命反抗。”
于是,村民们便继续押着法官向镇外走,到了岔路口,他们还特意不走大路走小路,以避开警察的解救。到下午5点多,村民押着法官快到了村里,才被公安民警和法院干警赶上,被非法拘禁3个多小时的两名法官终于被解救出来。
事隔多日,两名被非法拘禁的法官心情仍难以平静。
钟秉刚:“当时我还穿着制服,在大街上被人押着走。”
席铮:“这不光践踏了我们作为个人和法官的尊严,也践踏了国家和法律的尊严。”
兰龙成(进步村6组组长):“使两名法官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我在这里向他们说声对不起。”
兰龙成是进步村的治保主任,6组的组长,他因涉嫌非法拘禁法官,而被当地警方逮捕。
钟秉刚:“兰龙成他本人没有动过手。”
那么,没有动手的兰龙成又做了些什么呢?在法院依法拘留了3名违法者之后,有村民找到兰龙成,他说了这样一番话。
兰龙成:“我说你们要找法官解释,你们自己去找,为此引起了村民的一时冲动。”
当村民们涌到法庭围住两名法官时,兰龙成随后赶来。
钟秉刚:“兰龙成说你们把人放了就没事了,要不放人的话,我就不知道了。”
法官们拒绝了兰龙成的非法要求,随即两名法官便被强行拖出了法庭。当派出所民警闻讯赶来制止时,他们首先找到的也是兰龙成。
陈警官:“兰龙成是生产队长,又是治保主任,我说你搞了这么多年治保工作,应该懂得一些法律,他说他们抓了我们3个人,把那3个人放了,才能放他们。”
兰龙成做了10年治保主任,平时也经常调解村民的纠纷,在村民中有一定的威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表示,自己让村民们去找法庭,没有想过这些话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
成都市金堂县法院刑庭庭长:“他当时面对情绪激动的村民,发表这么一些具有鼓动性的言论,对整个非法拘禁事件的发生、发展,到最后造成恶劣影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法院认为被告人兰龙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今年9月,金堂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兰龙成有期徒刑两年半,亲自动手拘禁法官的村民林桂金也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两年半,另外两名涉嫌参与非法拘禁法官的犯罪嫌疑人目前在逃。
如今,预制板厂门口的大沟已被填平,而墙上被撕毁的法院公告的痕迹还依稀可辨。
■专家说法
1、怎样看待进步村村民在整个事件中的行为?
邬明安(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在这个案件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每一步,村民都可以采取正常的、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但他们却没有选择合法的手段、合法的方式,从挖沟开始就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究竟是不是预制板厂侵权?应该由法院来裁定,而有关部门已经有鉴定,预制板厂并没有给村里造成损害,水土流失和预制板厂的生产行为,没有什么因果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村民们认为裁定有问题,可以继续起诉,这是村民们的权利。但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采取了挖沟这种手段来妨碍他人生产。后来,法院下达了先予执行的裁定,此裁定是根据预制板厂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要求,由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所作出的一种合法的有法律效应的裁定。作为村民来说,村民是另一方诉讼当事人,村民必须无条件地予以执行。当然对这个裁定不服的话,村民可以采取合法的途径来反映,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上级法院如果认为先予执行的裁定不对,有错误,可以撤消裁定。但村民没有采取这种合法的方法,而是撕毁公告,妨碍了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102条的规定,对于这种严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可以采取拘留或罚款的办法。如果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妨碍民事诉讼,村民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请复议。
2、村民冲到法院把两个正在开庭的法官抓出来,这属于什么行为?
邬明安:《刑法》规定扰乱法庭秩序罪就是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是殴打司法人员,情节严重的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这个案件中,村民们除了冲击法庭外,还绑架了法官,这符合《刑法》中的非法拘禁罪的特征。他们严重地侵犯了作为法官的人身自由,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如果真像村民所希望发展的那样,把法官绑架回去做人质,然后要求换回被拘留的村民,这种行为在《刑法》中属于严重的绑架罪。幸亏法官最后被及时解救出来,否则村民的违法行为就会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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