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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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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勤
广西近日宣布用身份证制度代替户籍制度,逐步取消农村人口到城镇落户的 “农转非”制度,让农村人口向城镇合理流动,加快全区城镇化建设进程。实行了近五十年的户籍制度终于在广西完成了使命。
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在经济落后的年代,为防止人员的无序盲目流动确也起过不小的作用。但一实行就是近半个世纪,其计划经济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早在数百年前,就有人提出“人生来是平等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这种二元的户籍制度却产生了城里人与乡下人在事实上的不平等。长期以来,许多福利制度都只是城里人的制度,没农民的份。因此,乡下孩子与城里孩子一出生就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多少农民为了一纸户口而苦苦奋斗,又有多少人奋斗了一辈子却不能如愿?直到如今,什么养老金、什么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障制度还只是保障城里人,农民要看病、要养老,还得靠自己靠儿女。
二元户籍制度对人们观念的影响更为深刻,有多少农民形成了自己在人格上、生命价值上、尊严上都不如城里人的思维定势?我们曾连续两次热热闹闹地迎接新世纪,然而,这新世纪中还是不断地传递出城里人与乡下人不平等的信息。最近,重庆綦江虹桥坍塌惨祸中死难者的家属得到了赔偿,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死难于同一惨祸的亡灵,因为有城里人和乡下人之别,得到的赔偿金相差将近一倍。
这种户籍制度,也让一些城里人更城里人,在他们眼中,没有平等的公民,只有高一等的城里人和低一等的乡下人。也是最近,在北京的公交车上,三名青年农民在坐车时,接受一位京城老太太的一番严肃“教育”:“你们这些农民不好好种地,乱跑什么?”这善良的老人有一种很自然的观念,那就是,农民只能在家“好好种地”,城市是市民的城市,是不应该让农民来“乱跑”的。在她的心目中,农民可能就意味着“盲流”,意味着犯罪,意味着危害社会。看到这“ 乱跑”的农民,哪个市民都“有义务”、“有权利”、“有责任”对他们居高临下地进行教育。
市场经济应该让人人机会均等,而如今,城市还是城市人的城市,农民还是农民。城市人不愿干的活,最苦最累挣钱最少的活才是农民工的选择,就是这样还只能是“暂住”,“城市这么大,没有我的家”,于是,有了一年一度的汹涌的“民工潮”。农民没有国民待遇,民工的孩子也就成了“城市边缘人”,教育法赋予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但因一纸户口,“民工”的孩子却必须交不菲的“借读费”。
“三农”问题历来是我国的重要问题之一,去年曾上书国务院领导的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原党委书记李昌平认为,只有给农民以国民待遇才能彻底解决“三农 ”问题。愚认为,取消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只是给农民国民待遇的开始,后面还有更艰难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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