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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重多在“费”上 再为农民说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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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晴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当前国民经济工作难点中的难点,也是今年两会热点话题中的热点。尽管总理的报告把这个问题摆在了首位,阐述得也十分详尽,政协委员们仍然以极大的热情一再为农民说话。
农业税调整与改革要到位
农民负担过重一直是影响农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但农民普遍反映,农业税本身并不重,重就重在名目繁多的“费”上。按照当前农村税费改革重点地区农业税率不超过7%、农业税附加不超过正税的20%计算,这项改革实际可望为农民减负近30%。
“重要的是,农业税及其相关税收的调整与改革要到位。”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中国税法学会副会长黄景钧委员指出,农业税是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主体税种,其他如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和附加税等都是和农业税相关联的,应及时修改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新的农业税附加应实行限额,最高不能超过农业税正税的20%;对农业税计税的土地面积和计税的常年产量应重新核定;对农业税税率应适当调整;对农业特产税不能重复征收,而且严禁平摊征收。
黄景钧分析,农村乱收费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在于国家对乡镇一级政府经费的来龙去脉和收支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和落实。他认为,乡镇(包括村)经费的收支一定要制度化。除了中央和各省市财政每年应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保证这一级政府的固定收入外,乡镇一级政府还必须精兵简政、转变职能、提高效率。
把分散的小规模农户组织起来
目前我国仍然比较普遍的一家一户分散而封闭的小农经营组织形式,显然是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缓慢和农民增产不增收的主要制约因素。
农工民主党中央副主席、陕西省副省长陈宗兴认为,改变我国农业弱势状况和农民弱者地位的根本出路是: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各种产供销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小农户组织起来,使农民以合作组织成员的身份进入社会化大市场。
陈宗兴解释,“这种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完全不能等同于过去的人民公社。在建立和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虽然同样需要政府的关心、支持和保护,但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须有两方面的基本制度保证:一是法律上的明确地位;二是工商管理上的注册登记。”
“恭城模式”值得推广
恭城是广西东北部的一个瑶族自治县,是一个既不近海、又不沿边、也不靠铁路和公路国道的山区贫困县。但自1983年建设生态农业以来,这个县的农民已经创造出了一种以林果业为龙头、以沼气为纽带、以养殖业为重点(养殖+沼气+种植)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
据广西政协副主席、民进广西区委主委俞曙霞介绍,目前恭城的生态农业系统通过自我循环和自我调节,已经为整个县创造了良好而稳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联合国有关官员和专家专程到恭城考察后评价,‘恭城特色的生态农业是解决当今生态保护这一世界难题的成功范例。’”俞曙霞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恭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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